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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制订本细则的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汇编》 、《建筑施工工艺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
坑支护技术规定》。
1.2 制订本监理细则的目的: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经常遇到土石方开挖、回
填工程的施工,为了监理工作更细致、更规范,特制订本细则。
1.3 本细则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公司监理的业务范围内的公民建基础、 基坑,
路、桥工程基础与基坑,明挖地库基坑等。
2、土石方开挖施工管理
2.1 土方开挖
2.1.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基坑支护设计要求施工方编制土方施工方案,其
内容应包括:挖土机械的选择、开挖顺序、开挖路线、机械下基坑斜道的设置、
车辆进出场道路及环境保护措施等;
2.1.2 基坑周围地表应做排水沟,避免水流入基坑内;
2.1.3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当重型机械要在基坑边作业时,应采取设置
专门的平台或深基础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