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开挖装车、运输、回填碾压承包协议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唐龙大道工程土石方开挖装车、运输、回填碾压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
1、乙方自行组织手续证件齐全的合法自卸后八轮车辆 15 辆左右,由车队长代表全体车辆签订本协议书。车队
长负责本车队的协调和管理,以及与甲方项目部的沟通、结算和收款。
2、体积(方量)计量:按车厢净空计算每车方量,但装车时须达到极限合理高度,以装车机械鸣笛为信号,经
管理人员签字发牌后方可出发,否则,收方处有权加倍扣方或拒收。
3、运费单价: 起步价 2.0 元 /m3,起步运距为 500m;运距增加时以 500米为计量单位, 按 0.5 元/500 米·m3结算。
4、甲方对乙方的运土数量实行装卸两地同时签字确认制度, 土方运输单须同时具有装卸两地负责人签字方才有
效。严禁虚造签收单,一经发现,该车辆所有运费不予认可和结算。
二、开挖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