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水源工程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有利于土石方明挖工程项目过程控制, 规范监理活动, 依据工程施工合同
文件以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1-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组 织设计 规范 (SL303-2004) 》、《 建筑地 基基 础工程施 工质量 验收规范
(GB50202-2002)》、《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14)》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
本细则。
2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工程及黔西北供水工程水源工程的土石
方明挖工程。
3土石方界定
3.1 土方系指人工填土、表土、砂土、粘土、砥质土、砂砥石、松散坍塌体及软
弱的全风化岩石,以及小于或等于 0.7m3孤石或岩块等,无需采用爆破技术而可
直接使用手工工具或土方机械开挖的全部材料。
3.2 石方系指需要进行系统钻孔或爆破作业的岩石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