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范围 :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塑钢门窗安装工程。
二、施工准备 :
(一 )材料要求:
1. 塑钢门窗的制作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塑钢门窗的附件质量有出厂合格证
及进场验收记录, 包括连接件等的材质、 表面处理等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玻璃、嵌缝材料、防腐材料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进场前应先对塑钢门窗进行验收检查,不合格者不准进场。运到现场的塑
钢门窗应分型号、规格以不小于 70
o
C的角度立放于整洁的仓库内,下部放
置垫木。仓库内的环境温度应不小于 50
o
C;门窗与热源的距离不应小于 1m,
并保护好其护膜。
(二 )主要机具设备:
1.机械设备 : 电锤、电钻、射钉抢、经纬仪
2.主要工具 : 螺丝刀、手锤、扳手、钳子、水平尺、线坠
(三 )作业条件:
1. 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毕,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或墙面底子灰完毕,工种
之间已办好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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