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技 术 交 底
表(二)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或 层 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塔吊使用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 塔机必须在符合设计要求的轨道基础上作业。
2. 塔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操作)
3. 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塔机的各种性能、指挥信号。工地必须配备专人指挥,司机
应听从指挥信号,发现信号不清,应采取有效措施。
4. 非塔机司机的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塔吊,塔机工作范围内禁止闲留。
5. 塔机司机应经常检查塔吊各部位结构情况及保险限位装置,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
检修,严禁带病运行。
6. 非工作时间配重应移至近塔身中心处,跑车应移至远塔身中心,吊钩要求离臂底 1~2
米,并锁好四个夹轨钳。
7. 塔机不允许带病运转,如遇故障,应切断总电源进行维修。
8. 电压不下常(小于 312V,大于 418V)、雷雨、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工作,台风时做
好防患加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