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劳务合同
甲方:徐德建
乙方:李海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为了确保甲乙双方
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
守本合同所述内容。
一、使用期限:自塔吊开始使用至甲方合理要求结束为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该工地塔式起重机司机工作。
2、乙方自愿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
搞好本塔机的驾驶、检查、保养、维修等工作。并使塔机正常及时为各施工
班组服务。
3、因工作需要乙方合理调配安排加班时间,必须保证各施工班组所用材料、
物品、工具正常及时使用。
三、劳动报酬与结算方式:
聘用期内乙方每月工资为: 4800 元,每月发放生活费 1000 元 ,余
款每年分两次结算,开学前付 元,年终结清当年工资至 12 月份,工
程结束后当年结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