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塔吊司机安全作业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以
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
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
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保障和促进科实信息城项
目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公司有关精神和项目部具
体情况,特制订塔吊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安全作业规定
1. 塔吊使用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证》。
2. 塔吊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服从指挥人员
的信号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 每月定时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塔吊上所有装置灵敏有效,
如发现失灵的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填写《机械运行记
录》表 08—04、《交接班记录》表 08—02、《施工机械维护保养
记录》表 08—0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