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AQ3.4.2.1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
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 8~12t/㎡、重型塔为
12~16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拆
装时应的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
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
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
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
部分,应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