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工程名称:郧县一中新校园建设 编号 20110717
致:湖北惠儒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事由:
塔吊安全问题
内容:
教学楼 III 区、 IV 区使用的 2#塔吊、施工电梯的备案和检测资料一
直未报监理单位就私自投入使用,为了施工安全,现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
以下几点进行整改:
1、塔吊、施工电梯立即停止使用, 补办相关备案及检测资料报监理单位。
2、报塔吊司机及施工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上岗证于监理单位。
3、将塔吊、施工电梯的安、拆队伍资质报监理单位。
4、补办备案资料中立即对塔吊进行检测、 保养修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并记录相关情况。
以上几点请施工单位重视,立即整改,整改到位回复监理单位并检查。
项目监理机构: 湖北东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11-07-17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