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乙方因 施工需要,租用甲方 40
塔式起重机壹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本
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此租赁合同,
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塔吊的使用要求
该塔必须为国家规定允许厂家生产的产品,相关手续齐全有效,
能够满足乙方所要求十八层高建筑工程的需要。
第二条 租赁费用及付费方法
1、租赁费为整个施工期间每天伍佰元,不再另计独立高度以上
的标准节、附着租费。
2、塔吊安拆、顶升等工作,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进
场前甲方提供汽车吊负责装车, 用塔结束乙方负责将塔吊拉回甲方库
房,甲方负责卸车吊车。所有运输费用、安拆费用、检测费用、地脚
螺栓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施工不在秦皇岛市境内,为保护甲方的正常利益,乙
方拉塔时需先支付给甲方两个月的塔吊租赁费用, 500 元×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