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起重作业十不吊
1、信号不清,不得起吊
2、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或重量不明不得起吊
3、埋在地下物不得起吊
4、斜拉斜牵不得起吊
5、吊物上站人不得起吊
6、吊装下方有人不得起吊
7、散物困扎不捞不得起吊
8、零碎物品无容器不得起吊
9、立式构件、打模板、不用卡环不得起吊
10、六级风及以上,不得起吊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
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
完整、灵敏
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
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
操作人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