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
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塔吊的型号、数量
塔吊型号 塔高 臂长 数量
单价(元 /
月/台)
进出场费(元 /台)
备注
第二条、 施工地点:
第三条、 工程名称:
第四条、塔吊计费方式 :安装调试完毕,使用开始计费,如有特殊情况,最晚不得超过 15
天,塔吊自动开始计费。不足满月的按占用天数计算,至完工报停为止 ,每台 元/天。
第五条、付款方式:次月 20日前结清上月租金。若乙方未按期支付费用,乙方每日按租
赁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另付甲方违约金。 并且甲方有权停止使用及拆塔后果由乙方承担。 塔吊
操作司机工资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塔吊进出场费每台 元,进场安装完毕付清。
第七条、 租用期间,如遇气候变化、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