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技术标准 8:外墙干挂石材施工技术和质量标准
一、总则要求
1、安全性。
在正常施工和使用的条件下,钢结构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作用和变形而不发生破坏和
脱离建筑主体结构的情况,在偶然事件(设计抗震烈度外的地震、火灾等)发生后,钢结构仍然能
保持整体性和稳定性、和建筑主体仍然牢固地连在一齐;各种饰面石材单独受力,由不锈钢干挂件
均匀传给钢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合理使用年限内不发生脱落,在偶然事件(设计抗震烈度外的
地震、火灾等)发生时,不会发生多块或大面积石材脱落。
2、适用性。
石材幕墙设计和施工不应对建筑主体造成结构损伤, 保证外观效果同时不影响其它建筑功能 (使
用空间、节能、防水等) 。
3、耐久性。
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 在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内不出现安全质量问题, 即使用寿命大于设计寿
命。
4、经济性。
在满足以上性能的前提下,从设计到施工应达到节省成本、降低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