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超高压大楼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 证内部工作正
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 制定外来施工人员
管理规定如下:
1、物业管理处负责办理进场施工手续,通过秩序部、工程 部
及项目经理( 助理)审批完成、签订《 外来施工登记表》后 ,
施工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驾驶证或临时居住证)
办理临时出入证;
2、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核实施工作业是否符合大楼设施设
备安全、是 否影响大楼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在 公共区域施工
作业时,每 日需安排至少一名工程维修人员跟进,主 要负责
巡视作业安全、公 共区域设施破坏与恢复情况、现 场施工环
境状况、验收施工结果等,对 违规情况立即进行制止,情 况
严重者应立即要求停工,损 坏公共设施应立即要求赔偿或恢
复;
3、物业秩序部巡逻人员每日重点对施工区域进行巡视,检
查外来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出入证、 是否在大楼非施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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