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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安监管危字 [2007]120 号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江苏
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11.27”爆炸
等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渤海化工集团及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11.27”爆炸等事故的通报》 (见附件)转发给你们。为了
吸取“ 11.27”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现结
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的要求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
理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回头看”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
同时”检查。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建立和完善持续的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成为企业持续开展的自觉行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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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加强新建化工装臵试车过程的安全管理。试车
前,要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全部到位,制定科学、周密的投
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