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一、《规范》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市场需要,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二 、《规范》条文理解释疑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统一建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 “国有资金投资 ”)
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
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工程造价文件应由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并
加盖专用章。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