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建标标备 [2009]43 号
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你站《关于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申请备案
的函》(琼建定函 [2009]3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备案。其中,同意第 3.2.7 、3.2.11 (6)、 3.5.2 、4.4.2 条(款)作为强制性条文,将第 1.0.5 、3.2.8 、
3.2.12 (1、2、3)、3.2.13 (3)、3.3.7 、4.4.6 条(款)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 不同意第 3.3.4 、3.3.5 、
4.5.14 (2、3、4)、 5.3.5 条(款)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其备案号为 J11367-2009 。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海南省地方标准《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