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各种性质、程度
的事故屡屡发生, 恶性事故也时见报端。 直接影响着建筑业的健
康稳定发展。 2004年 2月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把安全职责纳入到监理的范围,将监理单
位在安全生产中所要承担的安全职责法制化。 同时也为监理单位
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6年 10月建设部《关于
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则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和责任。鉴此。工程监理
单位和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如何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履行监理职
责,成为考量监理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条例》和《意见》的精神,结合现场监理工作经验,
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私以为,要积极做好
以下几点:
一、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