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制《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2 年 11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
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生产经
营规模较小的也应当指挥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等。 当发生事故后, 为及时组织抢救, 防止事
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 《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编制应急救
援预案。由于以往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没有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因此现在很多施工企业对预
案的编制还不熟悉而无从下手。 下面就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作一阐述, 供大家
在工作中参考。
应急预案的编制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的原则方针:是制定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
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等原则和方针。
二、企业与项目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