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皋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暂行办法》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如皋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暂行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
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如皋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标后监管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后续管理, 严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转包、 违法分包、 借资
质挂靠、随意变更设计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金的投资效益,提高政府投资工
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标后监管的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均列入标后监管范围, 其中以下项目为
重点监管对象:
(一)中标价在 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含 BT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