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
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
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已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威海市城市建设用地
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的规划管理,
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
划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
划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威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性质和容
积率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