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
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 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 ”,“谁批准,谁
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并实行“一票
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 评先和晋升 3%资格、视其情节
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奖金,取消年级组学期评优资格。
一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显军
副组长:王广文 张文平
成员:冯佃业 陈景亮 崔秀顺 崔怀永 李宪印
二、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班主任→课任教师
安全副校长 →政教处→ 门 卫
伙房管理员
校长→工会 主席→总务处→ 工作人员
勤杂工
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