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门合同
甲方 (买方 )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 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选定室内门产品款式,购买之前乙方负责上门
测量,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此款可抵充价款;
乙方在测量尺寸后,经甲方确认无误,乙方依据甲方确认后
的花形、颜色开始订做产品。
第二条: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预付定金;安装
前甲方验货后,向乙方支付剩余全款 元,待乙方送
货上门,乙方负责产品安装。
第三条:产品保修期自产品安装、验货合格当日起 个月
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国家有三包规定的按三包执行,
国家无三包规定的,保修为 个月,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
免费维修,并保证在 日内派专业人员上门维修,如因甲
方人为引起产品损坏,其所需更换材料费用、人工维修费及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1、合同签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