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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水泥砂浆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 基本规定
1.1 基本规定
(1)设计
1)抹灰工程应有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相关各单位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记录。
(2)材料
1)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
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3)现场配制的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c
4)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施工
1)在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
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
设施。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推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 “工序
交接”检验。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
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