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
******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结
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 本着互相协作,
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 天。
开工日期: 2010 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10
年 06 月 20 日
2. 如遇下列情况 ,经甲方代表签证后 ,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
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