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应急预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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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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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目的
为预防尾矿库事故,
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程序,
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
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制定
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
1
)
《安全生产法》
;
(
2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
3
)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
1
)启动Ⅰ级响应
的事故(响应分级标准见
7.1
)
;
(
2
)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
和部门)的事故;
(
3
)国务院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
故;
(
4
)需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组
织处置的重大事故。
1.4
应急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