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 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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