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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正式发布稿 )
二○○三年十一月
前 言
生态省是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实现了协调发展、各个领域达到了当代可持续发
展目标要求的省份。它的主要标志是:生态环境良好并且不断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自
然资源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以生态或绿色经济为特色的经济高度发展,结构合理、
总体竞争力强;现代生态文化形成并得到发展,民主与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程度高;城
市和乡村环境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进入富裕阶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根本控
制和基本消除。
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经济体系建设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 循环
经济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经济社会活动的行为准则,运用生态规律把
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
废物排放,最终实现循环型社会的理想,并将人类活动纳入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
路。
从山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