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放线、验线记录表
建设位置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验
线
申
请
该建设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审批图纸申请放线,并提交以
下资料,请审核:
1 .《建设工程规划可证》 (复印件 );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批准的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
4 .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施工图;
5 .批准的管线综合平面图;
申请单位 (章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一式二份,由建设单位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保存一份。
2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线并签署意见
后方可开工。
3 .在基础基槽开挖完毕、 房屋基础施工前(桩基础工程桩头定位后打桩前)
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至± O.00时或管线工程施工至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验线,经现场验线无误,验线者签署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或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