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鲁价费发〔 2007〕205号
山 东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鲁价费发〔 2007〕 205号
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 2007〕205 号
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2004]
239号)试行一年来,各地反映较好。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和其他相关事宜仍按鲁价费发
[2004]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表: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 : 万元 ‰
序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工程类型
≤ 100 部
分
≤1000 部
分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