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既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
前 言
为贯彻国家和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 , 落实国家清洁
供暖 (清洁供、节约用 )要求 , 解决农村房屋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差、
能效低、耗能大等问题 , 充分挖掘农村节能潜力 ,提高农村住户居
住质量和舒适度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
院、山东建筑大学等单位 , 在深入调研、借鉴经验、总结实践的
基础上 , 结合我省实际 ,编制了本技术导则。
本导则主要内容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节能诊断 ;5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6 清洁取暖系统 ;7. 节能改造验收。
本技术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 山东省建
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
和建议 ,请及时反馈至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地址 : 济南市市中
区经六路三里庄 17 号 , 邮编 :250001,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