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成果及资料档案
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规范测绘成
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依据测绘成果管理保密和测绘资质
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测绘资质管理工作中对测绘单
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是
指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测绘资质或已取得测绘资质
单位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相
应保管设施配置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结果作为测绘
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依据。
第五条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
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委托省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全省甲、乙
级测绘单位的考核工作。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丙、丁级测绘单
位的考核工作。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