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行为,完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山西省建
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
简称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行政区域内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的具体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安监
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规程,对各
方责任主体在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履行相应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