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
(2001年 1 月 12 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16 年 1月 20 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和 <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 >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 规范煤炭生产、 经营活动,保障和
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煤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煤炭资源的开发实行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 鼓励煤
炭的加工转化,推广洁净煤技术,提供多种煤炭产品,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经
济效益。
第四条依法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乱采、滥挖等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
开发利用煤炭资源,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 防治污染,防止地质灾害和其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