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序
号
项
目
检查标准
1
交
通
组
织
1、根据施工现场周边的交通状况,编制交通组织方案,报公安交警、城市管
理部门审批,妥善解决施工范围内周边车辆分流问题。
2、施工单位在对施工现场封闭时,应当预留或者开辟设有明显指示和警示标
志的临时通道,保证周边居民出行方便、安全。
3、施工原则上不得占用人行道、绿化带、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特殊情况
确需占用的(盲道严禁占用),必须取得行政许可,并按行政许可规定的范
围、时限严格执行。
2
施
工
围
挡
1、采用蓝色冲压定型钢板围挡,钢板厚度不小于 1mm,中心城区范围内及主干
道两侧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其他城区内的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 1.8 米,
围挡应坚固、稳定,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
2、围挡基础应夯实平整,砌筑 300mm高底座,底座伸出围挡外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