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市 政 工 程 勘 察 规 范
Code for municip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
CJJ 56-94
主编单位:北 京 市 勘 察 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4 年 11 月 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4 北京
1 总则
1.0.1为在市政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
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桥涵和人行地下道、过街桥;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
热力、 以及输油 、输气管道;防洪墙 、防汛(坡)堤 和驳岸 ;城市道 路和广场、停车场 工种
的勘察。
1.0.3市政工程勘察, 必须结 合市政工程建设 任务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 用各种勘察
手段 ,提供符 合市政工程设计和施工 要求 的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