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市政工程操作人员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3. 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4.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
验的工人
带领下进行作业。
5.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 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7.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8.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 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安
全技术交底
严禁作业。
10.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