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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 号 301-1
工程名称 光阳路(通京大道 ~园林路)工程
施工单位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提要 市政工程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 一般要求:
(1) 工程竣工后,施工用电系统应及时拆除。
(2) 施工现场开挖基坑、 沟槽的边缘与地下电缆沟外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cm。
(3) 外架空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和其
他杂物。
(4)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抢救触电人员;严禁在切断
电源之前与触电人员接触。
(5) 施工用电系统按设计规定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确
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申请送电。
(6)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
垂直距离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