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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引入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作业人员及工器具要求。
1.1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
年至少一次)。
(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 且按工作性质,
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
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2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有合格的作业证(电工证、
高空野外作业证) ,无证人员不得参与电气的操作。
1.3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合格的
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打赤脚。
1.4 使用的安全用具必须合格。工器具必须有合格的校
验证明。
勘察、复测线路路由时,应对沿线地理、环境等情况进
行综合调查,将线路路由上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及其
他线路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熟悉沿线环境,辨识和分析危
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在施工前向作业人员
做详细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