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综合管网及综合布线工程施工要求
一、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弱电综合管网及综合布线工程的工程实施、调试、检测、
质量控制。
1.2 弱电综合管网及布线工程范围包括:区域综合外网、室内综合管网
和综合布线工程。 区域综合外网工程由管道、 电缆隧道、 电缆沟、 人(手)
孔、引入与引出配管、室外交接箱等组成;室内综合管网由弱电间、线
槽、配管、配线箱、接线盒、智能配线箱、管网支架等组成;综合布线
工程主要包括用于建筑弱电系统及综合布线的主干线缆、水平线缆、用
户配线、各类配线模块、机柜等。
1.3 本章规定依据现行国家规范与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16 、《民
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建筑电气工程实施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通信管道与通信工程设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