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夯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 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
与黏性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对高饱和
度的粉土与黏性土等地基,当采用在夯坑内回填块石、碎石
或其他粗颗粒材料进行强夯置换时,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
适用性。
2、 强夯施工前, 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
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
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第二节 设计
1、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当地经验
确定。在缺少试验资料或经验时可按下表预估。
KN〃m) 碎石土、砂土等 粉土、黏性土、
湿陷性黄土等
1000 5.0 ~ 6.0 4.0 ~5.0
2000 6.0 ~ 7.0 5.0 ~6.0
3000 7.0 ~ 8.0 6.0 ~7.0
4000 8.0 ~ 9.0 7.0 ~8.0
5000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