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滁建征补字〔 2010〕 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地〔 2009〕886号)批复,同意滁州琅
琊大生态新农村实验开发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南谯区施集镇龙蟠村
集体农用地 38.5576 公顷(其中耕地 18.6807 公顷)、集体建设用
地 15.0065 公顷,未利用地 10.4047 公顷,合计 63.9688 公顷集体
所有土地用于城市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及?安
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的规定,现将滁州
琅琊大生态新农村实验开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标准及费用
本次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
政府(皖政 [2009]132 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 (滁政办 [2008]28 号、
滁政秘〔 2008〕62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征收土地补偿总费用为 2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