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灌工程规划
1、一般规定。微灌工程的规划应收集水源、气象、 地形、土壤、作物、灌溉试验、能源
与设备、社会经济状况与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基本资料,进行可行性论证;规划应符合当地农业
区划和农田水利规划的要求,并与农村发展规划相协调,应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和管网规
划布置,规划布置成果应绘制在不小于 1/5000 的地形图上,并提出工程概算;平原区灌溉面积
大于 100 公顷山丘区灌溉面积大于 50 公顷的微灌工程, 应分为规划、 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面积
小的可合为一个阶段进行;灌水方式应因地制宜地,可选择滴灌、微喷灌、涌泉灌等灌水方式。
2、水源分析与用水计算。 微灌工程规划必须对水源的水量、水位和水质进行分析,利用
现有水源工程供水的微灌系统,应根据工程原设计和运用情况,确定设计水文年的供水状况,
新建水源工程,供水状况应根据来水条件通过计算确定。微灌工程以小河。山溪、塘坝为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