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拉葫芦安全规则
1 主题内容与实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拉葫芦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规则,以及主要零部件的报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起重量为 5~20t一般用途的正齿轮传动机构手拉葫芦, 其他结构型
式的手拉葫芦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ZBJ 80014 手拉葫芦
JB 4207 手动起重设备用吊钩
3 一般规则
3.1 每台产品必须附有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3.2 产品应有清晰耐久的标牌。
3.3 严禁超负荷起吊或斜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3.4 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承点必须牢固、稳定。
3.5 吊挂、捆绑用钢丝绳和链条的选用,必须符合 GB6067中的有关规定。
3.6 严禁将下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
3.7 不允许抛掷手拉动芦。
3.8 用户不得改动产品的原设计。
3.9 更换的军部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