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方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
1、一般要求
(1)、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不得对邻近的各种结构物及设
施产生损坏或干扰。
(2)、边坡高度大于 20m时或进行顺层岩石边坡开挖时,应制定
对应的施工方法及边坡防护措施,边开挖边防护以确保施工安全。
2、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的进行, 不得乱挖或超挖。
无论工程量多大,土层多深,均严禁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
(2)、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 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
边坡,并及时报工程师批准。
(3)、沿溪及沿山坡和其他按图纸规定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
地段,必须在指定的弃土场弃方。
(4)、土方地段的路床顶面标高, 应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
其值由试验确定。
(5)、当因气候条件使挖出的材料无法按照规范的要求用于填筑
路基和压实时,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
3、石方开挖
(1)、石方开挖应根据地形、地质、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