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委派驻政务区工作站文件
政务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 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
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区内建筑工程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驻政务区工作站负责全区吊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安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到我站登记后,方可承揽吊篮的出租、安装、拆卸工程。出租单位和自购吊篮使用
的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安拆单位安装、拆除。
出租吊篮时,使用单位与出租单位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并与安拆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等内容。
吊篮安、拆前,安拆单位应持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