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第一人民医院工程项目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规定
1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规定
为加强宿迁第一人民医院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
明安全施工意识,杜绝盲目蛮干和违章现象的发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以人为本,遵章施工”的原则,根据国家、及集
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现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规定” ,请各
作业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否则发现一人罚
款 100元(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证为准) 。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合格的一次罚款 20-50 元。
3、进入施工现场吸烟的罚款 100元,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场所吸烟的罚款
200元,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罚款 5000—50000元,所造成的后果和经济
损失由当事人及所在单位承担。
4、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