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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流程图
(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补充符合要求后
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在建委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申请,
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
竣工档案符合国标
GB/T50328-2001 标准
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交接手续
(在城建档案馆办理)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不符合要求退回,并
一次告知补充内容。
单位办公电话: 2047634
单位监督电话: 2047897
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
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
建委窗口受理
(1 个工作日)
不属
于本
单位
办理
申请材料
不全,退
回申请人
补正,并
一次告知
委建工科审查
(1 个工作日)
主管主任、主任批准
(2 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或
不准予许可决定
返
回
窗
口
通
知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