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字〔 2011 〕14 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彩色喷塑钢板
围挡墙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围挡墙的安全性能
和美观程度, 提高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提升建筑业形象和城市品质, 市城乡建设
委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进一步加强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使用管理。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
如下:
一、新开工工程施工现场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使用管理
(一)自发文之日起,凡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安装使
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
(二)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主要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形成
连续围挡墙 (详见附件 1、2):
1 、墙板: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0.8mm ,高度为 2m ,每块钢板的宽度为 0.40m,
墙板背面用 Φ48×3.5mm 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