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版发票管理办法对照表
修订前《发票管理办法》 修订后《发票管理办法》
修改说明
(财政部令 [1993]第 6号) (国务院令第 587 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
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
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无变化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
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
单位和个人 (以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
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
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
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
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增加了 “缴销发票 ”,
使发票管理的内容
更完整。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
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